【48812】北海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晋级(一期)项目询价通知书

2024-08-08 09:18 阳光房

  经年检有用的运营执照复印件,且运营规模包括出产或运营本次收购服务内容(必需要供给,须盖公章);

  (二)有用的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书、有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必需要供给,须盖公章);

  (三)有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托付署理时必需要供给,须盖公章);

  (四)近3年内涵运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载的书面声明(必需要供给,须盖公章),有受贿违法记载的不得参加本次收购活动;

  (五)关于本项意图报价书(含品名、标准、技术参数、单价、总价等)及服务许诺等(必需要供给,须盖公章);

  参加询价供货商按上述要求预备资料并进行装订,在规则时刻内密封提交。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,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,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。经比照,以满意我单位收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准则确认成交供货商,并与之签订合同。

  自收购项目通知书宣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(不含发布当日)提交报价单(详见附件2)及相关资料(如资料为邮递件则以派件时刻为准),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。

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